佛山禅城区法院一审宣判,刘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刘月,曾是广东一所知名高校的教授,收入优厚,但沉迷股市导致她亏损严重。从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,她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,试图以透支套现的方式翻本,年底时透支总额超过60万元。
禅城区法院近日公布,认定刘月恶意透支24万元,判处其五年徒刑并处罚金。刘月已提起上诉。
刘月,51岁,中文系博士,自2005年起在广东任教授。她在股市失利后,卖掉南海的四套房产,并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,再次卖掉一套房产。
尽管房产损失惨重,刘月并未放弃股市投资,反而加大投入。2012年8月,她在配资公司申请配资,但不久便亏损50万元。
不甘心亏损的刘月通过信用卡透支套现,再次申请配资。2013年3月,她通过POS机套现,开始“以卡养卡”。直至2013年6月股市暴跌,刘月损失加剧,最终无法偿还债务。
2013年10月,刘月八张信用卡均已透支,债务累计近200万元。她最终承认无法还清债务。2014年9月,刘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拘。
禅城法院判决刘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刘月已提起上诉。
焦点是刘月如何通过POS机套现,以及相关商户的处理情况。刘月通过网上广告联系POS机套现商家。其中一商家因帮助他人套现被判刑。
法院提醒,违反规定使用POS机进行套现活动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刘月表示,因为沉迷股市,她未考虑还款能力,选择不还钱。她承认知道恶意透支违法,但仍然继续进行。